巨野食品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文化
      产品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wjxdc.cn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因逾期未缴罚款被加罚

    分享到:
      来源:巨野食品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5-06 15:46:21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022年2月10日,福建罚款罚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榕晋市场监管执催〔2022〕1号),加福加食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司因被依法加处罚款52000元。逾期

    经查,未缴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被加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福建罚款罚说明书不符合规定。加福加食2021年7月6日,司因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390元,逾期并罚款52000元(榕晋市场监管执罚字【2021】13号)。未缴

    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被加义务,晋安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该公司履行上述榕晋市场监管执罚字【2021】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福建罚款罚义务,因该公司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加福加食依法加处罚款52000元。司因上述三项罚没款共计104390元。

    2月10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官网发布上述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在自收到该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据悉,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查阅获知,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7月5日被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责任编辑:李佳榕
    上一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徽省召开专项行动工作视频会
    下一篇:黑龙江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相关文章

    • 北京通州“五一”假期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7起
    • 福建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化解千件住宿退订纠纷
    • 疫情欺诈不能忍!微信批量处罚违规公众号小程序
    • 北京石景山:市场主体登记实现“分钟批”
    • 黑龙江佳木斯:“爱肤日”科普宣传周关注儿童化妆品
    • 北京石景山:市场主体登记实现“分钟批”
    • 一超市涉嫌哄抬物价 江西市场监管部门拟罚款50万元
    • 河南12315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28万元
    • 北京丰台:加强餐饮企业外卖食品安全监管
    • 辽宁阜新市场监管局吹响战疫“集结号”

    友情链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6 Powered by 巨野食品有限公司   sitemap

    0.0978s , 12359.39843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