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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发布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AI生成虚假苗方传承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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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巨野食品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5-06 14:55:06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发布罚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医疗、第批典型药品、虚假虚假医疗器械、违法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紧盯互联网媒介、案例AI生成广告等业态,生成持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执法力度,苗方有效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传承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人被12月3日,福建发布罚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选取今年查处并办结的第批典型重点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某医药有限公司在网络购物平台“苗古金贴某专卖店”发布未经审查的虚假虚假“苗古金贴远红外治疗贴”等医疗器械广告,宣传“专攻颈椎问题、违法脖子僵硬、广告颈椎骨刺、颈椎鼓包、颈椎病、肩周炎、一贴改善”等用语内容,在广告中利用AI技术生成“传承千年苗方苗古金贴传承人”“第56代苗古金贴传承人”等虚假人物形象,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今年7月,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

    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多个小区电梯间内显示屏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美容广告,使用“抗衰水光一个疗程三次卡”“胶原抗衰水光效果对比”“清秀娃娃馒化针”“骨韧双修”“胶原童颜幼态脸”等用语内容。另查,当事人在其他广告中宣传“全国连锁”“德化分院”等内容,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今年7月,德化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

    某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在多个平台开设网店,销售“益生菌”“蛋白质粉”等固体饮料,发布“儿童、中老年等增强免疫力”等广告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销售的普通食品广告页面中使用含有“降尿酸、祛疼痛”“辅助保肝养肝”“血管硬化、血脂粘稠”等疾病治疗功能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今年7月,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

    此次公布的案例还包括:福建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三明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南平市建阳某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邵武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政和某口腔诊所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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